焰频颤急;
焰象扭曲;
出现“不合当前记忆结构”的异图。
其中两图频象隐现吐蕃文字及山魂图印,频象浮现“逆塔”、“沉帛”、“裂桥”之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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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象初解显示:可能预示吐蕃将于春末对焰梦制度施加“象频破解术”干预。
即:
用其自造梦频结构反向输入焰频系统,制造梦象混乱、象义扭曲、政用干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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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茉凌第一时间召集“焰频防御会”。
斐如意提出:“此为‘梦频术战’之初现,焰梦不再只是和平通识工具,需建自卫体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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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际司设三项防护制度:
频源溯检制:所有高等级梦图上传前强制三段溯源,防止梦频投毒;
象义模糊判别机制:系统自动侦测是否有意图制造象义歧义之频纹;
梦频防卫协议:与信使梦国联合设“焰频不干约”,列梦频为“文化中立层”。′1-3\3,t·x_t..?c/o.m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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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义院随即遣“梦象外交特使团”奔赴西域,以焰梦之名通吐蕃之梦频长老,意在和解未发之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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吐蕃回信极简,仅一帧帛:
图中雪山之巅,一塔倾,一焰反,一手自塔中伸出,握住一段已燃帛。
帛下焰词:
“你若只为自己梦,那么,你便不听我们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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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议厅沉默。
沈茉凌在帛上题:
“梦频既通天下,亦当听四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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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,焰频通义院决定:
接纳吐蕃自设“魂梦制度”为独立象系;
通义塔设“频象兼容机制”;
吐蕃梦象可经中频译后共议,不强纳义频塔统一频轨;
设立“焰象解释并存权”,各国可保留象义原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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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举,被史称为:
“焰纪第一次象权对等协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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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辞纪元元年三月,随着焰梦制度步入大唐律章边际,各地士子、辞官、隐者与志士开始自发绘梦、观梦、评梦,并结社修撰梦频之书。
此风潮,被史称为:
“焰志运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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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批“梦志社”成立于洛阳、长安、会稽、江陵、益州五地,号称“五志社”。
其宗旨皆非为朝政而议,而在于“以焰写心、以梦为志”,主张:
梦频非权器,而是百姓内叙之书;
焰图虽浮,但真意如骨;
焰志应存无官之梦、无名之念、无声之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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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以洛阳“灵焰志社”最为活跃,集聚百余名青年辞士与梦童绘者,定期焰会,互呈梦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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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领志者名叫元景行,年仅二十六,原礼部贡生,弃官不仕,因幼年曾有一焰梦图被义频塔误判为伪,终生记之。
他手录《焰志草纲》卷一,开篇即题:
“梦频可伪,但心意不可伪;焰象或错,但情感不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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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倡议建立“焰志十目”制度:
真感目:梦象是否出自真实情绪;
异识目:梦象是否带有异见或未述之感;
溯心目:梦频是否揭示过往心创;
托象目:梦象是否承载隐义;
忆频目:梦是否与记忆频轨重合;
共频目:梦是否曾被他人共感;
缄梦目:梦主是否无力言述;
弃声目:梦是否因身份而未被听;
弃史目:梦象是否补遗史实遗漏;
无名目:梦主是否未署仍自存其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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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茉凌听闻此社,命焰使赠其三帛焰帛,用以藏志。
并题语:
“梦之真,不在于被谁听,而在于梦主是否敢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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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此同时,民间也出现大量焰童梦图以诗配焰,如:
“十里荷塘梦不醒,一帧浮焰作心声。”
“母不识吾念,焰来书于帛。”
“昼言非我,夜梦即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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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类文字梦频被通义院择优存录,称为“梦志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