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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3章 焰纪初启

焰频颤急;

焰象扭曲;

出现“不合当前记忆结构”的异图。

其中两图频象隐现吐蕃文字及山魂图印,频象浮现“逆塔”、“沉帛”、“裂桥”之词。

梦象初解显示:可能预示吐蕃将于春末对焰梦制度施加“象频破解术”干预。

即:

用其自造梦频结构反向输入焰频系统,制造梦象混乱、象义扭曲、政用干扰。

沈茉凌第一时间召集“焰频防御会”。

斐如意提出:“此为‘梦频术战’之初现,焰梦不再只是和平通识工具,需建自卫体系。”

梦际司设三项防护制度:

频源溯检制:所有高等级梦图上传前强制三段溯源,防止梦频投毒;

象义模糊判别机制:系统自动侦测是否有意图制造象义歧义之频纹;

梦频防卫协议:与信使梦国联合设“焰频不干约”,列梦频为“文化中立层”。′1-3\3,t·x_t..?c/o.m′

通义院随即遣“梦象外交特使团”奔赴西域,以焰梦之名通吐蕃之梦频长老,意在和解未发之事。

吐蕃回信极简,仅一帧帛:

图中雪山之巅,一塔倾,一焰反,一手自塔中伸出,握住一段已燃帛。

帛下焰词:

“你若只为自己梦,那么,你便不听我们梦。”

焰议厅沉默。

沈茉凌在帛上题:

“梦频既通天下,亦当听四方。”

最终,焰频通义院决定:

接纳吐蕃自设“魂梦制度”为独立象系;

通义塔设“频象兼容机制”;

吐蕃梦象可经中频译后共议,不强纳义频塔统一频轨;

设立“焰象解释并存权”,各国可保留象义原文。

此举,被史称为:

“焰纪第一次象权对等协议”。

焰辞纪元元年三月,随着焰梦制度步入大唐律章边际,各地士子、辞官、隐者与志士开始自发绘梦、观梦、评梦,并结社修撰梦频之书。

此风潮,被史称为:

“焰志运动”

首批“梦志社”成立于洛阳、长安、会稽、江陵、益州五地,号称“五志社”。

其宗旨皆非为朝政而议,而在于“以焰写心、以梦为志”,主张:

梦频非权器,而是百姓内叙之书;

焰图虽浮,但真意如骨;

焰志应存无官之梦、无名之念、无声之史。

其中以洛阳“灵焰志社”最为活跃,集聚百余名青年辞士与梦童绘者,定期焰会,互呈梦图。

其领志者名叫元景行,年仅二十六,原礼部贡生,弃官不仕,因幼年曾有一焰梦图被义频塔误判为伪,终生记之。

他手录《焰志草纲》卷一,开篇即题:

“梦频可伪,但心意不可伪;焰象或错,但情感不欺。”

他倡议建立“焰志十目”制度:

真感目:梦象是否出自真实情绪;

异识目:梦象是否带有异见或未述之感;

溯心目:梦频是否揭示过往心创;

托象目:梦象是否承载隐义;

忆频目:梦是否与记忆频轨重合;

共频目:梦是否曾被他人共感;

缄梦目:梦主是否无力言述;

弃声目:梦是否因身份而未被听;

弃史目:梦象是否补遗史实遗漏;

无名目:梦主是否未署仍自存其焰。

沈茉凌听闻此社,命焰使赠其三帛焰帛,用以藏志。

并题语:

“梦之真,不在于被谁听,而在于梦主是否敢说。”

与此同时,民间也出现大量焰童梦图以诗配焰,如:

“十里荷塘梦不醒,一帧浮焰作心声。”

“母不识吾念,焰来书于帛。”

“昼言非我,夜梦即我。”

此类文字梦频被通义院择优存录,称为“梦志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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