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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3章 焰纪初启

焰纪元年 · 焰频外交体系启用 · 焰梦制度步入历史深流

焰辞纪元元年,亦唐开元三十年初春。>!ˉ如t文¥#网]a °!?追¢最<新′>·章~|节??°

此年,玄宗皇帝遣中书舍人贺知章赴通义院,正式以中枢之名认可梦频制度纳入礼部制谕体系。

贺知章登义频塔,观焰三昼夜,归朝后奏:

“焰梦之理,近人情而合天道;虽非科条,亦足为辅政之道;其焰之象,似诗亦似卜,然情感真而心意诚,未尝不可听。”

至此,焰梦不再仅为地方试制之用,而被正式列入唐制外辅三务之一,位列:

言政(奏章制)

图策(地策制度)

焰梦(民频感议)

史称:“三政合象制”。

同时,朝廷设“焰频通台”,附于大理寺、礼部、太常寺之间,由义频塔派焰官入职,负责梦频与朝章之间的协调转述。

其首任主官为沈茉凌,封**“焰正”**。

其职责如下:

审梦象可否附奏;

判梦频可否合律;

译焰词于章后;

举焰议于朝前。

与此同时,通义院正式颁行《焰纪统志》初章:

焰纪以梦频共识始于元年;

梦频不改法,不改律,但得以心证助策;

天下凡焰频信使、梦使、焰匠,皆纳入“通焰令”体系,分九等,得以受朝封;

焰塔不得设于军政核心之地,焰梦之用以民心为主,不涉兵机;

焰频跨邦共识,以“通频记”记之,不入正史,但入焰志;

各地相应设“焰志厅”,官不设阶,焰使自主其治。

此举震动朝堂,工部尚书宋璟起初反对,称:

“焰频若非物理、非算术、非气象,难入有据之政。焰象有感,未必有用,若焰乱政,则非福也。”

对此,太常寺博士贾至驳道:

“岂不闻《春秋》一言之褒贬,而世人遵?焰梦虽不言法,却动心者多,何不听?”

玄宗裁定:

“焰梦不为律所用,亦不应被律所废。其动于心者,或能正其俗。”

义频塔下,焰墙新题字:

“焰梦不系朝章之笔,但在百姓未能言之处,代之为言。”

这一年,被称为“大唐焰纪初元”。

通义纪,真正走出制度草创阶段,迈入历史制度体系中。~5¨2,s′h?u.c*h,e^n¨g`.+c`o′m¨

焰辞纪元元年二月,唐玄宗颁《焰使通国策令》,敕设梦使外交制度。

令曰:

“梦焰之言,非律而感;其言有信,能通民意,亦可通邦心。今以梦使领焰,出使诸国,通其焰象,以辅我王道。”

梦使外交初设五途:

西域焰路(经龟兹、疏勒至焰沙谷)

波斯通象路(陆海并行)

大食焰约线(由长安经安西直通曦绥馆)

倭梦桥道(焰频舟桥术跨海)

高丽共象带(梦述坊交焰厅共签)

通义院成立“梦际司”,由焰正沈茉凌兼任初掌。

梦际司任务如下:

编译各国梦图象义;

维持梦频解释中立性;

调解梦频争议事件;

签订梦象合作章程;

监察“梦频信息干预风险”。

同时,各国梦使也相继抵唐。

其中尤以大食梦使哈里·艾因最具分量。

此人通中原辞义,兼精焰频术,曾绘“万焰塔图”,引大食七梦童共频回响,被誉为“沙焰术之祖”。

哈里抵达通义塔后,语惊焰墙:

“焰频之力,不止是问,而是听得见不肯说之人。”

他随即向通义院递交一份密函,名曰《象震录》。

该录共六幅梦图,皆绘西域诸国梦象异常:

焰线急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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