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后了。”
脱欢说的奥古斯都曾经的法令,也是存在过的。那时,罗马的社会风气已经出现了变化,在社会上层中,出现了不结婚、生育率下降的问题。
反过来,如果社会制度和各个阶层的力量已经改变,那强行改变政策,其实也没什么用。
这个结论,郭康没跟着老师学习希腊哲学的时候,就已经很熟悉了。在他之前那个时代,要求家庭解体和社会化抚养,也是很常见的声音。虽然在那会儿的人看来,这应该是某种很先锋、很进步的观念,但其实它们一点都不“新”,也就比孔老二晚一点……
作为一个政权,紫帐汗廷提倡的道德,必定需要尽可能满足更多人的利益,以求得到大家的支持。但是,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,时不时会有冲突。在这种情况下,那些出力最多、功劳最大的人,肯定要优先照顾。不管是法律还是社会上的各种默认的规则,都必须这样安排。
在他看来,社会道德和随之而来的规则、习俗,并不是某种神秘而虚幻的东西,也没必要非得和天父或者自然法则之类的高大上设定挂钩。相反,这本来就是不同人群最基本需求的体现。
奥古斯都认为,家庭的稳定是生育的前提,然而当时的罗马上层热衷于离婚,有些贵妇甚至一年就要换一个丈夫。为此,他制定了《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》,规定必须找到七个证人,经过繁琐的认定,并且经过元老为首的委员会裁决,才可以进行离婚。通过故意增加离婚的难度,来试图维持家庭的稳定。
“这是不是好事,就看对于谁了。”他如实说:“不过,认清现实,总不是坏事。反而是,如果对社会的了解不够深入,才会有问题了。”
奥古斯都对此深感忧虑,希望用法令扭转这种情况。除了奖励生育,抬高多子女母亲的地位,还想了各种方法。
“武则天可以杀死刚打了胜仗的将军,但在我们这边,没有任何一个军官和士兵会听她的。谁敢下这种命令,那些刚刚获胜的士兵,就会去集体找她谈话,其他人也不会阻拦。”他摊摊手,举例道:“唐朝的士兵,可能还是太老实了……”
这些措施,都是他精心设计的,有些方法,在其他文明都能找到同样的例子,不能说不用心。但是,实际效果却依然不好。
一零四.二三三.二四三.一八四
战争和耕种,是维持国家的基础,但这些都是非常辛苦的工作。训练、行军、挖土、修水利、开垦、田间劳动……都要经受风吹日晒,雨打霜侵。当年大禹治水,最后都搞得胼手砥足、瘸腿偏瘫。传说里的首领都如此,何况普通人?哪怕是个帅气小伙,这么折腾几年,也会变了样的。更何况,干正事的人往往都忙得很,哪有心情天天再去哄女人啊。
所以,单纯讨论社会应该保守还是开放,哪种状态更“先进”或者更“好”,其实都是没什么意义的。因为这就不是一个哲学问题,而是不同阶层的博弈——当然是谁赢了,就说谁好了。
罗马的官职有个“休职期”,要求在卸任一个职务之后,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上任上一个,以免出现垄断。而奥古斯都规定,有几个孩子,休职期就可以减少几年。那些子女多的公职人员,甚至可以无缝连任。
可以说,从本质上来讲,欧洲是没有哲学的。它不断复读着当年苏格拉底他们的话,其过程中整个理念没有任何进步。
因为贵族权力的下降,联姻的需求随之降低了。而且,由于生活富足,他们不需要子女照顾,也能在奴隶和仆人的照顾下过完一生。罗马妇女的地位也比希腊社会中更高,上层妇女拥有财产,不需要男人来养活,也能够自行出席社交活动,因此结婚的意愿也下降了。
同时,奥古斯都还对单身女性额外收税,并且剥夺老年单身女子的继承权,没收其大额财产。而老夫少妻这种不利于生育后代的“非礼”婚姻,也在制裁范畴,这样的家庭,一旦丈夫死去,妻子也会丧失对他财产的继承权。
所以,一个有趣的现象是,随着战争烈度的提高,和动员能力的提升,从春秋到战国秦汉,法律和社会规则越来越保守了。在战争最激烈的时期,非法纳妾和通奸之类的行为,能严重到判处死刑,让绝大部分女人在法理上,无法和上层男性产生关系。
塔西佗后来记录说,奥古斯都的法律,并未能使人们对结婚和成家立业感兴趣。上层社会经常通过假结婚及收养子的方式逃避制裁,不要孩子依旧是一种时髦风尚。这一系列努力,最后还是失败了。
一般来说,生育减少,是因为下层民众无力提供足够的资源养育子女,但罗马的问题,在社会上层也出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