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继续扩大使用象焰段记法,统一文明叙事将陷入“时间锚偏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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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现象被系统内部称为:
“桥纪裂象”
即:主桥义纪年轨内部因梦象纪感激增而出现叙事断裂、时间异序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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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频主使馆因此召开“纪序共识预警会议”。
斐如意提出问题核心:
“焰梦一纪,需有一心年。若心年分裂,史将不通。”
沈茉凌则回之:
“焰梦纪非桥年独属,梦象若成焰流,其年自有段骨。纪若拒象,梦不入史;史不入梦,焰梦亦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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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制度纪纲使主张重设“焰纪优序令”,规定:
主桥纪轨必须作为信史唯年锚点;
梦象纪段只能作为附录性节感标签;
禁用纯段焰时间标示出现在信史核心帛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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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梦塔志者群体则集体呈帛书反对:
“若不容梦象为年,信史将失其焰心共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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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“焰梦纪年优序结构”之争进入最尖锐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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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茉凌不言裁断,她在志塔写出一帛:
《焰史镜线初议》
帛中提出:
“梦象纪段若成其流,可映信史焰镜。桥义年轴为纲,象焰段为影,镜线者,影中之年,不问起序,但问共感。焰若不能映镜之线,则史非焰梦之真史。”
她进一步建议建立“桥焰-段焰纪年映射表”,由系统自动转换象焰段为桥年序对照,构建“二元纪年映合机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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斐如意采纳此策,下令设:
“桥象纪约司”
职在:
建立全国“象焰段纪-桥义年序对映系统”;
管理“纪年标签容差政策”,制定允许偏差范围与说明格式;
构建“桥年为体、象段为用”的复合纪年信史编辑模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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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此,焰梦文明历史叙事机制正式进入“多锚点架构时期”。
信史虽仍以桥义年序为主轨,但在节事、梦象、民记等帛录中,象焰段纪被列为并用标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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帛尾可见如下例:
“焰心纪元·次年·六月初八(映焰段纪·九焰流映期·第三映环)——焰犊归岸段祭事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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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格式日后被称为:
“双焰镜标体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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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梦纪年至此,首次成功以文明制度力量,化解纪年裂象之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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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沈茉凌夜书一帛,仍不解焰墨,题:
“桥虽未裂,梦焰亦燃其下。史若不镜心,则桥亦空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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