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,以前你是怎么喜欢我,怎么想和我谈恋爱的。”
“现在结了婚,我什么都顺着你,换成以前的丁费思,是不是得觉得很幸福?”
他的墨发垂下来,略微遮了锋利的眼角,那双深邃漂亮的长凤眸像是看不见底,他的声音很轻,
“丁费思,我把你纵坏了。”
像养了一只小猫,像养了一个小孩的语气。
总之不是平等的交流。
祝野给丁费思的就是这种感觉。
哪怕祝野并没有这个意思。
丁费思终于明白了,其实他不是和她交流不了,而是他的原则在这,她无论怎么交流,他也不会改,他不允许自己走。
她不知道,是不是因为三年前她一走了之,让他有了后遗症。
亦或是他的控制欲,本来就这么强。
但是他能做出让她自己冷静的决定,让她就当作这婚没结地相处,其实已经是很大让步。
丁费思垂下眼皮,没说话。
其实他说得对,三年前的丁费思要是知道现在和祝野结了婚,祝野还对她那么好,肯定会开心得要命。
祝野那么不可一世的人,他谁都看不起,怎么可能事事顺着她,就算是喜欢她,也不会迁就到这种程度。
能事事迁就,只能是因为很爱她。
三年前,她就怕祝野以后会不喜欢她,他要是能喜欢自己到这种程度,三年前的丁费思一定高兴坏了。
祝野把烟蒂摁在烟灰缸里,语气凉凉的,“你还睡现在这个房间,我睡你隔壁。”
他自嘲地道,“你要是睡不着,就过来。”
但已经让她待在睡习惯的房间里,估计也不至于睡不着。
睡不着的估计只有他。
祝野把新手机放在桌上,
“你如果不信就不用,我认识你以来,没说过假话。”
祝野撩起眼皮,带着几分利落,“我说没有,就是没有。”
我说没有,就是没有。
丁费思听着他微微有几分轻佻与不屑的声音,忽然想起以前他好像就这么傲,她是怎么忘记的,把他这么一个恃才傲物的人,当成温柔好说话的家伙。
依着他的性格,他当然不屑于撒谎,他从来都是有话直说,不需要拐弯。
丁费思沉默着,祝野起身进了房间。
就把她一个人放着,也不理她跑不跑了,像是管她管累了。
丁费思回房间里,对着镜子洗了把脸,才发现自己的眼圈已经红起来了,鼻尖也是红的,看起来像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。
洗过澡之后,丁费思在房间里睡下,床上还残留着祝野的味道,她闻到这股味道无由来觉得安心,疲惫上涌,一下就睡了过去。
中午起来的时候,外面的太阳很刺眼,隔着白纱窗帘也能把屋里全照亮。
她慢吞吞地起床,穿好衣服往外走,祝野正在逗昨天带回来的那只小狗。
说是逗,其实也不准确。
祝野随手撒一把狗粮,低着头看小边牧吃,而旺财颇怨念地站在沙发上看着小边牧。
他的墨发垂下,遮住额角的玫瑰,一双线条精致修长的眼睛盯着小边牧看,像在想什么,眸中墨色浓重。
那双眼睛,精致利落得恐怕用叶筋勾线也勾不出三分神韵。皮肉均匀,眼皮薄薄的,深邃的眼睛偏生有青鸦似的长睫,阴翳着看不清他的情绪。
丁费思站在房间门口看着他,祝野就这么盯着小边牧,盯了十多分钟。
他显然是在出神。
祝野很少有这样的时候,他总是一副很强大的样子,控制力也强,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,要做什么就一定要做到。
他现在的样子,无端让她觉得他有些茫然。
小边牧终于把那把狗粮吃完了,对祝野摇着尾巴,但祝野只是随手把旺财从沙发上抱下来,让一猫一狗自己玩,没有理它们任何一个。
丁费思沉默着回了房间。
想找点事情,让自己把昨天的事情全都挥散出脑子。
在网上乱逛,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又被挂在热搜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