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制度历序维持原框架,每节焰照旧布告、焰政不减;
二、梦象节律则由各梦塔记录每日焰感、梦象波段,并于主节焰日之前,附“象节预告语”于地方帛报之末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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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“象节预告语”,非制度规定语汇,而由梦主或志者依据象焰共感撰写,内容允许模糊、诗性、不合义桥逻辑。
如:
“今日虽暮阳将升,梦中焰色尚淡。”
“焰风似回,心焰未至,或可迟步。”
“焰节已来,人心或未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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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茉凌并不直接参与制度布署,却在志塔撰出一长帛论,首次提出理论:
“象节浮感带”
她指出:
“制度历序之纪如山之径,梦象节感如水之流。当梦象感应周期逐渐覆盖现实行为周期时,其焰象波动在群体中形成‘集体浮感带’。
其特征非焰力推动,而为象焰之中枢回响,时快时缓,不以节日为轴,而以梦象浓度为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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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进一步解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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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象节浮感带并非取代制度节律,而是作为文明节奏之底潮,若不承认此潮,焰梦之上层焰系将逐步失感。”
她建议制度设置“浮感映带室”,在每一主塔帛志旁设一座梦象焰息帛板,由梦塔每日焰感频率直接点染,如焰涂记温图,而非数字标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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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义塔对此回应审慎,但采纳部分建议:
在焰海试验区设置首座“焰律浮感室”,每日由梦塔志者报焰象回响频率,并以焰粉涂在“象感之帛”,设于市门、渡口、食坊前;
焰感深者可凭焰色判断当日“象节浓度”,从而选择节焰参与或推迟;
帛志馆试行设置“象焰附感册”,记梦象与节焰偏离轨迹,作为制度调整前的参考坐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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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举引发全国讨论。
桥义派批评称:
“焰梦制度岂容焰色化?焰粉涂于帛,岂非以心代历?”
梦象派反言:
“若焰梦不能察心中节奏,何以纪人之年?桥若不能焰人之息,不过悬道而不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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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镇试点运行三旬后,焰节错感现象大幅缓解。
民众不再强求节日必须合于制度布焰;
焰坊主自定焰焚时段,取梦焰而行;
梦主焰息渐趋平稳,无长时错觉;
志者记录象感线形趋于与制度焰曲形成“焰律交汇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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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律调节署内部首次拟定一个概念模型:
“象纪节律区”
其定义为:在该地,梦象焰感足以影响现实节律认知,焰频制度须容纳此节感偏移并进行周期性焰律调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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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此,焰梦文明第一次承认:
节日,亦可为梦所感,而非政所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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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茉凌最后补一句:
“焰不问历,梦不问政,唯心感之焰可为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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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心纪元·次年·五月末,焰频制度召开“焰节长律议评会”,主题罕见而直接:
“梦象节律是否应纳入焰梦制度长程治理结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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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评议由斐如意亲自主持,参议席首度同时列席桥义纪纲主使、梦塔志者会副首,以及焰频主系统的高频模型分析官。
议题共设三案:
一、是否承认梦象节律为“周期性文明节奏干预因子”;
二、梦象节律与制度节序是否可形成“映合律带”;
三、梦象节感是否具备纪年结构潜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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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纲主使袁崇言表态保守:
“梦象可感,不可主纪;焰节可映,不可倒序。制度若随焰象波起伏,则历序之年焉得持久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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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者白泽允回之:
“节非制所独属,亦为民心之轨。若纪年不得焰心映节,其焰虽焚,年空而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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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系统焰频模型部提出一组观察数据:
过去三月,试点区域梦象节律与制度节序曲线拟合度最高达68%,节律错感投诉下降42%,桥义节焰执行配合度回升19%。
结论:
“象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