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,由弥骁亲率,包括词隐翻译一名、结构频使一名、语言记录员二人、共议听察一名、以及异语辅频席观察官“温惟初”。
首案巡查目标:梦火裔炭痕馆关闭案。
案地:炭痕街·旧文坊
馆门已封,门口张贴“塔律第四十一号即时执封令”,措辞冷厉:
“炭语不可复证、无第三结构标准、具引误倾向。”
馆主璃奥以病拒见,姒然代为作陪,递交当日灰痕写照。那是一幅横展四尺之灰卷,炭线烧成后字迹极浅,需反光对照方能读出。¢幻`想¢姬? ¨追\嶵¢鑫?璋?劫?
结构频使朗读:“三句分别为‘你是否仍在’、‘我们将归来’、‘火不是结束’。”
温惟初起身发言:
“此语无煽动义,句义中性,句序合理,情感表达合理,应为合规表达。”
但塔派律官“林铖”驳道:
“此类情感式表达,若无语系标准,就无法引导社会解读,一旦被滥用,难以管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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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制度不拒悲悯,但拒模糊。”
弥骁语锋坚定:
“制度不是用来剔除模糊,而是用来听清那些我们本来听不清的模糊。”
“如果你永远只保护清晰之语,制度就是听力的审判者,不是表达的守护者。”
争议暂缓,案件被列为“结构协调调查案”,需十日内报共义塔主议室复核。
监察组当日发文:
“此案具表达权不当剥夺嫌疑,建议撤封,择期设辅频存义位。”
这将成为灰频监察组首份“推荐撤封”意见书,塔中回响轰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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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六】制度反噬 · 魏殊提频墙案
同日,共义塔律议厅内,魏殊提出《频墙封闭提案》:
主张设“主频/灰频/众频间隔墙机制”,正式阻断“未审语言”流入制度主轨;
所有表达,除非通过结构重译与逻辑链建构,否则不得提交“入典请求”;
将“众频带”定位为“文化遗留观察带”,不具现实效力;
禁止灰频表达在“教辅、公共声明、社会出版”中出现。
此案一出,塔内“表达自由派”与“结构守序派”彻底决裂。
弥骁当庭反驳:
“你设的不是‘频墙’,你设的是‘话语阶级’,是语言权的等级森严。”
沈茉凌亦提交反案《表达共识法案·初稿》,主张设“词墙过道”机制:
允许每一种被判模糊表达设“陪译陪审制度”;
允许表达族群拥有“听证自辩权”;
允许非归档语言以“陪议名义”参与制度规则的边界制定;
孟子康沉默半日,仅言:
“再争十日,若无共识,我将弃席。”
这是他首次提出可能退出三使议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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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七】民中回响
与此同时,炭痕街以外,水语馆也被迫关停。
苏离如带着录音石走上长安北街的演讲台,现场播放“沉音咒祷”水模演绎。
虽多数市民听不懂,但有一位老舟人落泪:
“我小时候曾在海东听到这语,夜里他们在海边唱水,水就平了。”
塔中有官员驳斥:“民间回响不可作制度依据。”
而另一位新晋塔简员悄然记下:
“我们不该总用听不懂为理由,而是用它作为理解的起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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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八】火种将燃
夜晚,共义塔灰频室中,沈茉凌一人独坐,手中是最新“监察组实录”十份案宗,内容几乎全为“表达被封”。
她翻至一份最后一页,写着一句:
“表达若不被信,终将沉默;制度若拒其声,终将孤独。”
她将那页贴在灰频墙上,灰烬如墨,寂然而燃。
她知道,“塔内之火”,已然烧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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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九】主频护律团
三日后,魏殊于律议第六厅密召五位高阶律裁、三名频链建构师,提出组建:
“主频护律团”。
此团宗旨:
审核所有“表达制度改革建议书”;
针对灰频及众频入主议程进行“制度稳定性评估”;
拒绝非归典